唐吉诃德永远的长矛
之三、伟大的人生从小学开始
一转眼,他已经上了小学,一转眼,已经到了九十年代。
而现在已经是2006年的深冬,再有六天,2007年就要到来。这一年一年,流水般的时光都躲到哪儿去了呢?
在世界尽头,一定有一堆玻璃瓶,把我们所有的记忆都贮藏在那里,直到永恒来临,每个人都要带上属于自己的玻璃瓶,去向一个叫做天堂饭店的地方,叫上一盘宫保鸡丁,把瓶子里的记忆喝的一干二净,然后从容的迎接永生的降临。
这几天南昌的天气温暖如春,阳光也很性感。而此时的东北必定是朔风呼啸、万物凋零,特别是沈阳灰蒙蒙的天空,以及雪化后满街的污泥,每个人也必定都灰头又土脸。
我怀念沈阳207路、265路、246路公交车,每天都是那么吵闹而拥挤。
真好。
我坐在阳光里,手边一杯婺源绿茶,一包红河,继续没头没脑的写着老陈那些和沈阳一样遥远的小故事。
他是1989年上的小学,当时还因为个子太矮、长相太单纯,而被班主任拒绝接收。当然,后来他还是如愿以常的成了一年二班的一员,坐在第一排靠窗的位置——而第一排这个除了吃粉笔灰以外,还看不到其他同学的位置,一直伴随他直到大学毕业。
关于第一排的位子,有几点需要补充。中学时他的学习成绩很差,本应该调到教室最后排的座位,但因为他的邻居是学校教导处的老师,所以一直占着最前排的风水宝地。要知道,在那个年代,最前排的座位就意味学习嗷嗷厉害。土话叫做“占着茅坑不拉屎”,他不但拉了屎,而且很臭,带坏了周围好多三好生,因为他总爱上课说话。在师范的时候,他因为第一次上课去晚了,后边的座位都被坐满了,他就只好坐在老师的眼皮底下。谢天谢地,因为这个位置,他才得以看清那个爱穿短裙的年轻女老师的各色内裤,也因为这个位置,才引出了他和那个可爱女同桌的一段风流韵事,这个在后面会提到。不过在高中复课那一年,他却坐在了最后一排,因为那个戴假发、穿海绵垫胸罩的班主任认为学艺术的学生都是傻子,可是最后他却用高考文化课的超高成绩告诉她,也许别人是傻子,但他不是。大学时他挑了一个最前排座位的原因很简单——那张桌子很干净。
其实,我在想,他也许只是不甘于人后而已。
小学时那些关于他的故事,我已经遗忘了许多,甚至仅剩下的那点记忆也正在随着时间的流转而变的越来越不清晰。耳边,老Tom Waits用那把被酒精和香烟浸淫的老辣而粗糙的嗓子反复唱着:“Time…Time…Time…Time…”,时间啊时间,其实我害怕的并不是失去,而是曾经以为重要的东西,如今在我们的生命中,却变得那么微不足道、一文不值。
大约在小学四年纪的时候,班里新转来一名小朋友,四方脸,怯怯的,穿着一双黑板儿鞋(现在把有三道黑杠的阿迪那样的鞋叫板鞋,可是在那个年代,我们把它叫做旅游鞋,谁能有一双旅游鞋,在当时可是很牛逼的事儿),一口菩萨庙味(家乡的一个镇)的东港方言,他那时不太说话,不知道这是不是装出来的。起码现在他再也不能假装深沉了,因为那个男孩早已经走远了……现在的他可是非常能瞎掰的人,每次和老陈通电话,他都要引经据典、古往今来的乱侃一通,而且千方百计、处心积虑的要老陈吹捧他,如果吹捧的不到位,他还会语重心长、狗屁不通的奚落一番。
其实在他的心底里,他自己仍是寂寞而少语的。他选择了一个口若悬河的方式来陈述自己的沉默。
这个新来的小朋友成了老陈的同桌。当时是什么原因把他俩安排到了一个座位,我却怎么也想不起来。只记得是靠门边的第一排位子,他坐在里面,沉默的就像一颗恒星。
他就是现在的王二飘,一个光荣的环境工程工作者,在美女如云的苏州警醒着、沉醉着,并且日渐发福。我要说的其他几个人你们也应该猜到了,他们就是:
陶小坤,一个曾经的地痞流氓,现在的法律节目主持人、普法工作者,几年前已开始发胖,可以预见,不久的将来他会秃顶而且大腹便便;周小圣,曾经的小矮子,现在的大高个儿,在心脏北京制造着心肌梗死,同时编织着一个个发财的梦想。
关于他们的故事,我其实不想再说了。一是因为他们都已经写过很多次那些不堪回首但每次回首都温暖到大腿根儿的岁月,并且文采飞扬、情深意切,非吾辈所能企及,我也只有望其项背,临文兴叹的份儿。二是生活还在继续着,我们的日子还漫长着,他们之间的故事还在发生着,我不知该怎样去评价一段长达14年的友谊。三是我只想自私的把这些故事藏起来,等到年老后留给自己,只留给自己,慢慢品尝这些陈年老酒,并醉倒在里面,长睡不醒。
但我还是要说一说,这是没有办法的事情,老陈已经太老了,我怕有一天老得连他自己都会忘记那些或刻骨铭心,或年少轻狂,或孤身天涯的日子。只有当记忆付诸文字的时候,我才会感到踏实,才会知道以后的路该怎样继续走下去。回头看看踩过的坑儿,剩下的时光才会满怀期待,并且少摔几次跟头。
从他们身上,你们也会看到老陈究竟是怎样一个人。他不高尚,也没有脱离低级趣味,至今仍很少有益于人民。但有一点是值得赞扬的,那就是,他忠诚于那些往昔的岁月。
这句话说得真是太矫情了,但一提起他们,我这张甜言蜜语、才华横呲的嘴就止不住的蠢蠢欲动起来,恨不得把所有的马屁都一句不落的甩向他们……
今晚我吃的是韭菜炒鸡蛋,自酌自饮加了枸杞、冰糖的劲酒,烤着电暖气……虽然都是些壮阳的膳食,可还是感觉缺乏他们当年那股意气风发的生猛劲儿。看来不光性功能会随着年龄的增长而衰退,竟然连曾经发誓要“永远年轻、永远热泪盈眶”的记忆也不过是这个模样。当我写到这儿时,我知道,那些最美好的时光已经一去不复返了。
在他们长达14年的友谊中,有几样东西将他们紧紧的联系在了一起:小学时的漫画,中学时的篮球,高中、大学时的音乐。虽然现在他们彼此很少联络,各自在大城市、小城市里厮混度日,但空间的距离是不能把他们分开的,所谓“海内存知己,天涯若比邻”,或许就是这个道理吧。
现在说说小学时的小陈和小谁家那小谁那些不得不说的事儿。
我所认识的陶小坤
他那时叫陶小坤,现在叫陶小金,一字之差,但古今却无不同。他们都是那个有点小心眼儿,容不得半粒沙子,但却才情卓然、侃侃而谈、世故老成的“陶导”。唯一变化的,就是那躯日渐丰满浑圆的肚子。
陶小坤的朋友吕XP曾经跟我说,陶导是最好的男人,当然,她说的是现在的他。记得当时,听完这番话后我并不作答,只是一笑了之,其实心里早就淫笑的不成体统。但今天我似乎明白,老陶正在变得平静而更加成熟。可我的嘴是绝不会承认的。
遥想当年,小学时的陶小坤可是浑身散发着一股浑浊的无赖气——这个“无赖”可不是说他天然可爱,而是货真价实的小流氓。那时他留小分头,好象是四六分的样子,就是十多年前郭富城唱《对你爱不完》时那样的分头。走路时一甩一甩的,看起来特别潇洒。
那时流行的是四大天王,电视里热播的是《上海滩》、《射雕英雄传》、《四大名捕》,最火的动画片是《圣斗士星失》、《变形金刚》、《忍者神龟》、《北斗神拳》、《魔神坛斗士》……一切都是那么新鲜而有趣。
虽然今天酷毙的帅哥、性感的美女满电视都是,穿着最时髦的衣裳,露着最让我着迷的胸脯,制造着最热闹的花边新闻;虽然今天各种新拍的老电视剧层出不穷,并且都由最红的明星主演,武打精彩,脸蛋甜美,催人泪下;虽然今天连《蜡笔小新》这样的动画片都不再流行,孩子们看的是《火影忍者》和其它我根本说不上名字的动画片,玩着最新款的网络游戏……是的,一切都变了,历史的车轮正在从我们这一代人的身上碾过,可我还在惦记着上个世纪八十年代末至九十年代初那些温暖闪亮的碎片……那是个连空气里都充满了爆发户味道的时代:深圳正在崛起,广州到处都是港商台商以及走私水货,上海的外滩越来越繁华(我父亲那时正以单位的名义在全国各地闲逛,其中包括上海),北京的汽车越来越多,并向八九年的小事件阔步迈进。长城内外,大河上下,到处都是尘土飞扬的建筑工地,全国人民正以最饱满的热情向改革开放的G点挺进。雄赳赳,气昂昂,好象在向全世界宣布:“中国人民从此勃起来了!!!”
生于八十年代初,那是一个永远尴尬的年代。
陶小坤属于那个时代里很时髦的那种人——现在叫做时尚:我们都还留着圆乎乎光溜溜的平头时,他却蓄起了小分头,特务或小队会计式的;我们都还像被骟了的驴一样对老师的话言听计从时,他却和那个郎姓班主任搞得不可开交,最后导致转到了老陈那个班;当我们看见漂亮女生还脸红时,他却骑着自行车带着女孩儿招摇而过;当我们还在参加什么书法特长班,被劣质墨的臭气熏得直想干呕时,他却背着画夹子参加了人数寥寥的美术班;当我们还在小区后面的大坝上抓螃蟹时,他却玩儿起了街霸、赤色要塞、魂斗罗,并以各种理由长时间霸占游戏机……再后来,当我们还在对葫芦娃万分着迷时,他却看起来了鸟山明的《七龙珠》,并煞有介事的画起了漫画;当我们频繁出入游戏厅,兜里揣着大把游戏币时,他却打起了篮球,看起了NBA;当我们也开始摸黑打篮球,周末早八点起早看NBA直播时,他又搬出了双卡录音机,指着音箱里发出的唧唧歪歪的声音说:“这是摇滚”;当我们走街串巷寻找BEYOND的磁带并蹲守小巴黎音像店时,他却搞了把吉他,把一首《北京的金山上》弹的是那么难听,但当时我们都被他镇住了,觉得他比Slash还要牛逼……当我们还英姿勃发,身形矫健时,他却勇敢的挺起了胖乎乎的肚子,并且用他惯用的伎俩狡辩说,这是成熟男人的魅力所在……
当我今天既不怎么听摇滚,也不去打篮球、弹吉他,更不会买什么漫画书,甚至对作爱也感到厌倦时,不知道老陶还能给我什么新奇的建议……昨天在南昌市上海北路发现了一家卖打口CD的唱片行,我也竟然看到了NICK CAVE的精选唱片从容的摆在货架的最上排。我踮起脚那它取下来,翻来覆去的摸个遍,然后把它轻轻的放了回去。
如果是从前,或者说半年以前,我会毫不犹豫的把它买下来。但今天,我把它留给还在苦苦寻找这个老男人唱片的更年轻的孩子。在某个夜晚,他打开CD包装,闻着封面的纸墨味儿,焦急的看着似懂非懂的英文内页,听着廉价国产CD机里传出的深沉厚重的男中音,如果再能想着那些让他或怅惘或困惑或兴奋或消沉的世事,也许他会有和我当年一样的愁绪。这种感觉古今并无不同。
老陶读大学时,床头贴了一张Guns’N Roses的大幅海报,不知道它现在身在何处。也许真的需要一场大火,将潮湿的昨天烧得片甲不存。
在灰烬里搜寻关于老陶的最初记忆,有一个场景总是最先出现在眼前。那是小学时夏季的某一天,刚下过一场大雨,操场由于排水不好而一片汪洋。我和他肩并肩,踏着积水正横穿操场。偌大的操场上空无一人,他装模做样的唱着成龙的《男儿当自强》。他那时自信、镇定、厚脸皮。
再后来,他在五年级时的元旦联欢会上唱了郑智化的《假如我有一个孩子的话》。这首歌可以证明他从小就不着调,狡辩也没用,铁证如山。一个小学五年级的小孩儿就在唱关于他自己的小孩儿和孩子他妈的歌,可见他的不正经是根深蒂固的。这个事件在当时还是颇震动的,特别是一个留着小分头、擅长打架斗殴的学生在干时。我猜测当时班主任一定觉得他没救了,可是今天他却穿着西装、打着领带坐在演播室,主持一档法律栏目——他不但有救,而且还在敲普法的警钟,像个老和尚一样有模有样,说三到四,问东问西。其实私下里认为,他上镜的形象和中央一套那个方宏进挺像,但老陶没有人家憨厚朴实,因为他长了一双三角眼。
说到郑智化,我记起我买的第一盒磁带正是他的《游戏人间》,也就是封面上他牵着一只猪在散步的那张。虽说老陶唱的那首《假如我有一个孩子的话》趣味低级、影响极坏,但其实《游戏人间》中一首叫做《阿飞和他的那个女人》这首歌则更使我备受震动。特别是郑智化唱到“阿飞的生命从此失去依赖”中的“依赖”两个字时,使用了他最著名的哭腔,并且伴有剧烈的破音,美术术语可以叫做内容与形式的完美结合。每当他唱到这句时,我都憋屈的一塌糊涂,导致现在看到漂亮女人时我都免不了敬而远之,这也是郑智化在我幼小的心灵里种下了女人都嗜财如命、自私残酷的坏印象的苦果。当年郑智化拄着双拐,在大陆的各种晚会中陪笑卖唱,并且清一色的都是《水手》和《星星点灯》,但他不是一个可以励志的人,他的歌也不是。可能年轻时的心灵都会滋长着悲壮的情感,都渴望浪荡江湖、红颜知己,又酷又潇洒。可这是小说、这是电影,而不是生活。我现在就在离家十万八千里的城市里,每天上班、买菜、作饭、洗衣服、看书、备课、散步、睡觉,而且绝大多数都需要独自完成。这种情况下,它们做起来就变得非常无聊而乏味,根本没有什么罗曼蒂克的感觉,只能Feel Lonely。Lonely这个东西会让你睡不着觉,会让你看到女人眼睛发直,同时心里想着污七八糟的东西。所以我们入了少先队,入了共青团。可这么写好象是在说组织会解决群众的性欲问题,按照计划经济模式,组织上会每人发一个女人,但不要指望都是天使脸蛋,并有大乳房,翘屁股,修长大腿的那一类,没准谁倒霉就会分配一个王小飘那样身材的。其实这种说法的理论依据是我现在单位的书记启发我的,当时他说服我入党时是这么讲的:“我们老同志不能只关心你们年轻教师的生活问题,更要关心你们的精神问题、思想问题。加入党组织以后,精神上会感到更充实”。这种说法的直接结果就是,我一时冲动,写了一份入党申请书,情深意切,高风亮节,不想入党都难。今后我也是有组织关系的人了,省得每次迁移关系时都总是那张团关系,看着反胃。
我总是写跑题,因为我脑袋里的事儿太多,必须得瑟一下,记忆才不至于成浆糊。现在接着说老陶和老陈。
小学时有一次去雷达山春游,老陶和一个叫赵伟的白胖白胖的男生搭档,站在黄泥地上,穿着带红杠的金黄色校服,讲一段莫名其妙的相声。老陈当时蹲在树荫底下,合计这个小分头和小胖子怎么这么招人烦呢。可是没想到后来,他和老陈竟然凑到了一块儿,而且一凑就是好几十年。记得小学那个长得又老又丑的班主任曾经指着老陈的鼻子说过:鲇鱼找鲇鱼,土鳖找王八,现在想想他和老陈之间就是这个道理。不过我更愿意把他们之间的友谊看作大胡子马克思找到了大胡子恩格斯,卡斯特罗找到了格瓦拉。
他俩那时也算是文体先锋,什么新年联欢会、运动会、演讲比赛,都少不了这两个人,但他们却从来没有作为对手同时出现过。按照老陶的说法是,老陈的相声败给了他的相声,于是他就一枝独秀,独领风骚。风骚这个疾病他确实患了二十五年之久而久治不愈,但一枝独秀的原委却并不是他所认为的那样。我曾经向老陈询问过其中的隐秘,他的说法是这样的。老陈小学时的学习成绩不怎么样,只考过一次班级第三名,还被冠以“瞎猫碰死耗子”的恶名。结果老陈幼小的心灵受到了无情的蹂躏,顿感世态炎凉、人生苦短、长歌当哭,于是萌发了要成为艺术家的下流想法。从此以后便隐姓埋名、销声匿迹,从各种文体活动中神秘的消失了。其间他也曾想过再战江湖,报答多年以来一直对他念念不忘、默默支持着他的电视观众,但一想到成为艺术家以后就可以画女人体、可以夏天不用穿内裤、可以跟各种女人吹牛逼谈艺术、可以搞行为欺世盗名、可以再也不用学数学、可以一天到晚牛气烘烘的自命不凡、可以把讨厌的人的画像画到男厕里,并加上一个毛扎扎的器官,然后把名字写在旁边,老陈就高兴的不得了,于是打消了成为相声表演艺术家打算。老陶这一支花之所以开得富贵,是和老陈的相声艺术生命过早凋谢分不开的。
不知道他们看没看过北野武的那部《坏孩子的天空》,在日本的电影里也有两个希望成为名相声演员的孩子,但他们却成了除相声演员以外的别的人,最后都以失败告终。当他们再次骑着单车在校园里逃课转圈时,他们说:
“一切都结束了吗?”
“不,一切都还没有开始呢。”
这也是我想对老陶和老陈说的话。
昨天是2006年的最后一天,参加了同事的婚礼,晚上闹完洞房后我才骑着二八自行车一路狂奔回家。喜宴真是热闹,新郎新娘的脸上都笑开了花,大家说着祝福的话,互相碰着酒杯。我也推杯换盏,满脸堆笑、油嘴滑舌的向同桌的领导敬酒敬酒再敬酒。我已经好久没吃海鲜了,所以每当炸虾转到我面前时,我都吃的满嘴掉渣,本来还想再多夹点儿,无奈桌子被转到对面,我也不好意思再转回来或者隔山打牛、天外飞仙,所以只能反复吃着眼前的油淋青菜……走时我还顺了一包高档金圣(江西名烟),连吃带拿的,那形象比土匪强不了多少。回到家冷冷清清的,和贾宝玉家道没落以后的感觉差不了多少。不同的是,我从来就没富有过。
不知道还有多少人和我一样孤身一人度过一年的最后一天,并寂寞的开始新的一年。还好,我仍然记得从前的每一个日日夜夜,于是,我就拥有了在这个城市沉静下去的勇气。
老陈也好、老陶也好,还是王小飘、周小圣也好,他们都是有趣的人,他们从来没有怀疑过生活是否值得继续下去,对于他们来说,走下去,才是最重要的。而我所担心的是:那样的快乐究竟还剩下多少……
小学时的老陶不愿自己回家,总是找理由让我们陪他一起走,而老陈又总是最常被他怂恿的一个,加上老陈的意志力又不是那么坚定,所以被他频频得手。老陶每次要求老陈陪他一起回家的理由永远只有一个,而且数十年如一,甚至在去年,他还用着这个毫无新意,已经被老陈看穿十余年的借口。每次走到理发店的岔路口,他就会说:“我借你几本漫画书看”。老陈已经有好多年不看漫画了,所以说坤子的脑袋根本没有与时俱进。按照我的这个说法,他应该说:“你看《江选》了吗”或者“你学习八荣八耻了吗?”但如果是这样的话,那老陈陪他回家的可能性就完全没有了。再或者他可以说:“我借你几部毛片看”、“我借你几本黄色小说”之类的,也许还可以考虑一下,但这样又显得老陈层次太低、没有格调,虽然老陈本来就没什么修养。理由好与坏本是无关紧要的,因为老陈早就看破了他的那点伎俩。但是他们彼此谁都不说,心照不宣而已。这听起来有点江湖大侠过招的味道,其实简单的道理只有一个:他们都是念旧的人,这里面保存着那些童年的回忆,像恐龙一样久远。
我拼命的回忆,终于记起了老陶和老陈第一次相识的时间和地点。那是1992年的初冬,那时老陶的家住在王小飘家前面,是一楼东面的一套房子。老陶有一盒子玩具,并且被他拆的七零八落。我们在里面翻着,可能是在找变形金刚之类的小东西。老陶当时得意洋洋,好像一个实足的大款。现在想来,那只不过是一些玩具而已,但当年我们是那么的珍惜,每一样都如数家珍,天天抱在手里,嘴里还要模拟着各种飞行时的声音。那时侯我们不知钱是何物,也不知道什么叫做命运或者生活,所以这些玩具是我们最珍贵的财富。现在我们都没有成为有钱人,而且还在为了生计、前途而奔波、而寄人篱下、而远走他乡。
我不能判断,是从前更好一些,还是现在更好一些。它们都是最美好的时光,不同的是,有的我已经永远失去了,有的我正在永远的失去。
关于老陶,恐怕我要就此搁笔了。这就是小学时的老陶,那里面也有当时的老陈。他们现在一个在沈阳,一个在南昌,彼此相距27个小时的火车路程,而且还要是快车卧铺、深圳到沈阳的那一班才行。如果从北京转车,那简直是天各一方了。
虽然他们现在很少联系,但是在彼此心里的地位却是无可替代的。因为他们一起度过了那些阳光灿烂的日子,那些最美好的时光,是的,最美好的时光。
至少我是这样以为的。
我和王二飘那些不得不说的事儿
眼看就到春节了,我也开始计划买回家的火车票了。30多个小时的车程是对意志力与体力的考验,这也是对寂寞的回归。对于Lonely,我并不陌生,因为曾经有那么多的日日夜夜,我时刻Felt它的无处不在,它就像女人的月经、男人的性欲一样似乎是我终日、终年天涯相随的伙伴。当然,有一位朋友回家的路要比我漫长的多,但不知道在旅途中,这位很久以前的朋友会不会和我有同样的感受。也许关于寂寞、也许关于记忆、也许关于伤害,也许关于赤诚,我不得而知。
自该章起,主语转为老陈。假如有人耐心看至此处的话,想必也知道了其实“我”就是老陈,为了写字省劲儿,开始由老陈接着唠叨……
王二飘此时也在南方,而且是山青水秀的江南形胜之地,据说彼处美女如云、温柔依人、风光婉约、乐不思蜀。他现在也该计算着日子急于回家了吧……
王二飘,男性,今年二十有四,辽宁安东菩萨庙人也,所以他自小儿就有一幅菩萨心肠。但是也有例外的情况发生过,例如最著名的王二飘破坏小楷本事件。
话说小学四年级时,也就是西元1993年,王二飘已经成了我的小同桌,本来相安无事,但是有一天,他突然发骚,用钉子在我的小楷本上戳了几个洞,而且美其名曰:“给你的小楷本打几个记号……”后来的情况我就难于启齿了,我把他这种破坏安定团结的丑恶行为告诉了老师……除了陶小坤以外,那时的小学生都特别尊敬老师,在我的印象中,他最后是以哭鼻子告终的。这件事说明了几个问题:一、王二飘属于闷骚型的男人,俨然正人君子,实为寂寞少男。这个气质他一直隐藏的很深,但终究逃不过人民雪亮的眼睛。可喜的是,他现在不再闷骚,而是明骚,嬉笑怒骂皆成沼气,不负“东港双雄”中第二才子的盛名。二是他流下了悔过的眼泪,说明他的心地还是善良地,理解了我的良苦用心,知道我告老师是为了他的成长着想,不希望看到他误入歧途,所以今天二飘同志取得的小成绩是与当年我告老师分不开的。三是他没有对我进行打击报复,更见他小心灵的善良博大,并且一直慈眉善目到了今天。四是事件发生后,我并没有疏远他,而是加倍的帮助他、关心他,让他感受到少先队组织的温暖(我是第一批加入少先队的)。正是因为我热心帮助他,使他的学习成绩提高很快,结果导致小学以后,学习成绩上我就再也没有超过他,可见我的助人为乐是不计回报的,这就叫“鞠躬尽瘁,死而后已”、“燃烧了自己,照亮了别人”……说明我从小就有做“人类灵魂的工程师”、“辛勤的园丁”的天赋,所以今天我来到这里,来到这所三流大学,继续教书育人、撑起祖国未来的一片蓝天……
后来我知道,她的母亲也是那所小学的老师,于是我就再也没有告过他的状……
这就是我所能记起的,和他有来往的最早一件事。这件事,每次和他们几个喝酒时都会提起,虽已索然无趣,但依然乐此不疲。每次提起,二飘都会郑重其是的纠正我记忆的偏差,并责无旁贷的将责任推到我身上,理由当然是飘若流云、宛若惊鸿,冠冕堂皇,辞藻华美。其实究竟谁的记忆更接近于当年的真实,并不是最重要的。重要的是在各自的回忆中,我们重温着曾经纯真的童年。
好在当年王二飘并没有讨厌他这个告状的小同桌,我也没有厌烦这个捣乱的新朋友,那么一切都从这里开始……
首先是打架,是的,你没有听错,就是打架。在大海饵料厂前面那个加油站的水泥地上。这件事儿发生的时间要更早些,因为那时周小圣还没有和我们凑到一块儿。究竟因为什么原由让我和王二飘扭打起来,回忆它可真是一件太困难的事儿。只记得二飘的手或者是脸出血了,他满脸阴沉,气哼哼的,但是不说一句话,沉默的让人感觉他会突然向我扔来一颗原子弹。但他不是美国,所以绝不会干出这样伤天害理、灭绝人伦的倒霉事。后来的情况是这样的:不知是谁买了一瓶大香蕉汽水,我们坐下,喝了起来……现在想想,似乎有很多次机会足够让我俩咬牙切齿、不相往来,但最后却都奇迹般的以一起平静的走在回家的路上告终。我得承认,这都是二飘宽厚的性格起了关键作用,因为有些时候我是那种睚眦必报的主儿,难以相容。有时候我甚至认为他具备了太多的美德,但想起他那幅胡说八道时的嘴脸,我就打消了这个念头。
说起大香蕉汽水,很多和我一样八十年代出生的人都理应记忆犹新。那是一种由绿色玻璃瓶装的(现在的啤酒瓶),无色透明,启开瓶盖有“汽儿”的苏打饮料,五毛钱一瓶,是我小学时的最爱,那时的愿望就是每天晚饭时都能心满意足的喝上一瓶,倒在白瓷碗里,哗哗的冒着泡。过年时,还要和爸骑着自行车去汽水厂批两箱,不然春节就是不够完美的。我七岁生日时拍的照片里,饭桌上就放着两瓶大香蕉汽水,所以我才笑的那么快乐。我也曾自己做过这种汽水,是在温水里放一些苏打,然后加糖和醋,搅拌均匀,等水凉了后就成了汽水。以至后来在外国电影里看到,外国人去酒吧喝的也不过是苏打水而已——五毛一瓶的大香蕉。
大学时喝过沈阳的“大白梨”,那是一种和大香蕉相似的饮料,但瓶子是透明的白玻璃,没有青绿色玻璃瓶的大香蕉那么诱人,看起来似乎更像老龙口白酒。
今天,小商店里卖的都是可口可乐、百事可乐、芬达、雪碧和一元一瓶的自来水,不知还有没有人记得八、九十年代的大香蕉汽水,它代表着我们80年代人纯净的童年,不卫生、不健康,但是味道十足。
关于王二飘的宽厚,还有一件小事可以说明。小学时我和陶小坤发生了争吵,几乎到了老死不相往来的地步。但是因为二飘的宽厚,我和坤子的矛盾很快就化解。我记得和好那一天我们三个人从电子游戏厅出来,走在马车桥(现在已经拆掉新建了一座又大又宽敞的新桥)上,沉默了一会儿,忽然彼此开始说话了,并且一直侃到了今天。
小学时的二飘属于手头比较富裕的孩子,似乎总是有花不完的零花钱,而且都是十元的“大票”。那时在劳动宫(家乡的电影院)门口有很多烤羊肉串的小摊,我对这个很是着迷,但苦于手头的零花钱少得可怜,所以很少去吃。那时的王二飘却很大方,每次都请我吃十元钱的羊肉串,坐在小摊的三轮车上,边吃边烤,要是再有瓶冰啤酒就更好了。现在我承认,那时我没少吃他的,这个习惯到现在也没有改变。我也不指望改正这个习惯,因为我觉得这样挺好的。
提到富裕的王二飘,就不能不提到小学时让我们着迷的漫画书。那些书名到现在我还记得很清楚:鸟山明的《七龙珠》、富坚义博的《幽游白书》、《孔雀王》、《漫画原子弹》……估计现在的小孩压根儿就没听过这些老古董的名字,但在当年它们可是风靡一时。我们几乎每周都要去劳动宫前面的书亭买上一卷《七龙珠》或者一本《幽游白书》,边走边看,而且还要品评上一番。在这件事上,二飘也做出了很大贡献,我指的当然是经济上。我记得《七龙珠》是八元一卷,每卷五本,每人拿一本看,翻完再换着看。我们甚至收齐了整套的《七龙珠》,但现在应该已经残缺不全了,没有遗失的都被陶小坤搜刮走,现在堆放在他家的某一个角落。
关于劳动宫,有几点需要补充。在我们家乡,主要有三个文化活动场所,劳动宫、文化宫、灯光球场。劳动宫和文化宫实际是电影院,中小学生看电影、开大会都在那儿,至今还在,但是已经破败的不成样子。文化宫几乎消失,劳动宫的楼外则安装了很多户外广告,最醒目的就是红地黄字的“沱牌曲酒”。小学时,我曾在劳动宫里主持过好多场桥东小学的元旦联欢会,那时就觉得赵忠祥挺牛逼,他是我的偶像、我是他的粉丝。前几年听说他搞了一个奇丑的中年妇女,可见他的品位实在不怎么样,也只能停留在动物世界那个层次。那时我主持联欢会的搭档是林子,高高瘦瘦、白白净净的,而且学习很好。我私下认为,在对待妇女这个问题上,我要比赵忠祥强很多,起码林子现在长的一点也不像劳动妇女,至少现在不像。
劳动宫前面除了有卖烤羊肉串的小摊,还有一排铁皮书亭,当然我说的是十多年前。这些书亭主要经营各类相面的、风水的、艳情野史、黄色杂志(印刷粗糙、纸张寒谗、性描写缺少细节、封面诱人、内容的色情程度都不如贾平凹的书)、街头小报。其中就包括那些让我们痴迷的漫画书。去年回家时,我惊奇的发现,十余年前的那些小书亭中有的竟然幸存到了今天。但是它已经从劳动宫前的小广场搬到了一条阴暗的小街里(从前的电影公司附近),而且旁边就是公厕。然而最明显变化则是,它已经不再出售漫画书了……
我从来没有想过是否可以回到从前,重新享受阳光、快乐和憧憬,因为我始终相信现在的生活才是最好的,即使它糟糕的一塌糊涂。也许真的像余华说的,活着才是最重要的。无论生活是坏的、日渐孤独的,还是平淡无趣的。
你可以躲走我的一切,那好吧,你都拿走吧,但是你休想躲走我的记忆,是吧?
王二飘,你要更坚强的活下去,让命运带走你的一切吧,你要把这一切都毫无怨言的送给它,而且要面带轻蔑的笑。我们就是不会被命运打倒,越悲伤的日子,就越要顽强的生活着,就像被试探的约翰,坐在尘土中,却仍然赞美着上帝。
我和王二飘之间最著名的事件要算我们同时喜欢上了一个女孩。这件事其实要等四年或五年以后才会发生,但我觉得有必要在这儿就提到它。我想用这件事说明的是,我和二飘是如此的投缘,以至于连朦朦胧胧的初恋,都会扎堆儿凑到一起。说初恋其实是不确切的,因为那个女孩后来既没有跟我好,也没有和二飘在一起。当然我曾在一个月黑风高的晚上,在她家门口堵到她,并且说了许多颠三倒四、稀里糊涂、驴唇不对马嘴的话,最后连我自己都表白的不耐烦了,索性骑着吱嘎乱响的自行车一走了之。
当时我并没有对这件事抱多大希望,好象只是在完成一个少年时的幻想,例行公事般的。在说完那些话之后,我长长的舒了一口气,然后接着寻找和等待属于我的那个女孩儿。
你们还能记起她吧?她长着大大的眼睛,语气温柔,并有一个极其浪漫但奇怪的名字。现在在青岛生活,离我和二飘都遥远的可以忽略不计。我最后一次见到她大约是在两年前,我从大连回家后,和她一起吃了朝鲜拌饭,好像还一起游了泳。那是04年的夏天,一个月以后,我就去了西北旅行。
我以为这些事已经离我很久远了,可是当我认真回忆的时候,才发现它们和我是如此之近。但就是在一转身之间,那些人和事对于我已经变得不再重要了,所以我们才能忘记、沉默。
大概是在2000年秋天、我在凤城师范上学的时候,我和二飘彼此心照不宣的预感到了这个小爱情的突然来临。那时我经常哼唱的是张学友的《左右为难》,而且是他和郑中基对唱的那个版本。当时我还郑重其是的严肃考虑过这个问题,我究竟应该选择哪一个。最后胡思乱想的结果是:和二飘相比,我宁愿放弃爱情。当时我是大义凛然的、饱经沧桑的,甚至自认为有几分周润发穿风衣、戴墨镜、抽半支烟的味道,我觉得自己高尚极了、伟大极了,就像香港片里的杀手一样。
在这件事上,二飘应该是一如既往的沉稳,不似我这般浮想联翩。我这个人好激动、固执、惯于幻想,这是我浅薄的地方,至今我仍然很为之苦恼,并深感羞耻。
这件事的记忆就是这样,结局我也早已说过。我不知道它是否被自己偷偷地修改过,但这也是难免的。我承认有时我在悄悄的修改所谓真实的记忆,将事件涂改成有利于我或者能突显我有多么了不起的新样子。
但这不是我的忏悔录,我对剖析自己也没有什么兴趣,我有伟大的时刻,但更多时候则是龌龊而渺小的。我想说的是,我们以为真实的记忆,其实早已经面目全非了。所以,趁我还能回忆的时候,我把它们写在纸上。
小学时的王二飘和现在的他相比,仍然没有改变,这是一件可喜的事,说明他还可以像从前一样请我吃羊肉串,还可以像从前一样善良宽厚,还可以像从前一样和我并肩站在一起。而这一次,理应是更为深沉的友情,胜过兄弟般的。
他是一个让朋友舒服的人,祝他好胃口。
周小圣前传
前传的意思是前所未见之状,因为其久远的不容易想起,甚至与现今的模样相差甚远,所以才会被我热心地写下来。
认识周小圣的人一定会对他大学时的操行记忆犹新:发质极差的长发,干枯且分岔;各式破烂的摇滚体恤;极瘦的牛仔裤(类似于90年代流行的体形裤);十几斤重的哈雷皮靴,一年到头的穿着……综合这些形象,大家可以看到一个落魄的、贫困的摇滚乐手正晃晃悠悠的向夜晚走去。这么说实在是把他美化成了艺术家,我以为这时他最好“呸”的一声吐口浓痰,最好又忽然吹来一阵风,把痰歪打正着的糊在他身上……恩,这样最好不过了,这才是我们的周小圣。
他大概是在小学5年级时转入了我、二飘和陶小坤那个班。那时的他可不是上面所形容的那幅模样。
他个子不是很高,瘦瘦的,鼻子大大的,肤色黑黑的,穿着绿毛衣,黑色布鞋,话很少,和当时的二飘有很多神似之处。
现今他已经长到了一米八有余,但却瘦的摇摇欲坠。鼻子依然大大的,似乎成为了他的招牌。肤色仍然黑的像巧克力,长期以来,这也是我们调侃他的重要内容之一。他的衣着上文已经说过,邋遢的让人望尘莫及,以至于每次他去我家找我时,邻居都以为我加入了黑社会。言谈上他可谓一改胆小的作风,夸夸其谈的功力在江湖上独树一帜,自成一派。
遥想十余年前的那个周小圣,我不仅唏嘘不已,慨叹“世道浇漓、人心不古”(王小波很喜欢用这两个词,我在此借用一下)。那时的周小圣是胆小的、安静的,和如今决然不同。但我必须公道的说一句,我更喜欢现在的他。抛开他夸夸其谈的一面不说,他其实是一个很固执的理想主义者。可我竟然不能从小学时他的身上找到哪怕一点蛛丝马迹,我不知道究竟是他被生活所改变,还是他原本就是这样。
在沈阳上大学时,由于有207路公交车可以直达他的学校,所以那时我经常会去他那儿消磨时光。但是有一年秋天,他突然失踪了,我甚至以为他在看MIDI音乐节的时候死掉了。但他还是给我打来了电话,没想到此时他已经跑到了重庆。再后来就是他大学毕业时执意要去北京工作,那晚我把他送上了西去首都的列车,当我独自在深夜回到寝室时,我竟然对他的选择感到了一丝忧伤……我仿佛看到唐吉诃德举着长矛,满怀希望与勇气,朝坚硬的现实一头撞去……可是今天,他和现实谁也没有粉身碎骨。他在那儿生活着,对未来的胜利没有丝毫怀疑。看,他也许真的是一个理想主义者,假如他能够再认真、再严肃一些的话。
小学时,他最著名的形象就是骑着一辆破自行车。这也是我在回忆当时的周小圣时所首先想起的。现在他的目标是宝马,是奔驰,我祝愿他能够早日实现。
他好象和陶小坤在小学时打过一次架,但我并不确定是否真的发生过,所以我还是避而不谈吧。但我和陶小坤在小学时可是确实打过一次,时间是在6年级暑假补习期间。用坤子的话说就是:我拎着蘸满白色涂料的拖布追着他甩,并且结论是我这个人“从小就奸”。
关于周小圣,我只能写到这儿了。主要因为小学时他和我们还没有完全厮混到一块儿。而我们四个的故事则要到初中时才算真正开始,因为我和小圣分到了一个班。
那么,晚安吧北京,晚安吧,北京的周小圣。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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